法律 來源:法制法律網 時間:2023-05-16 16:16:29
異地離婚程序有哪些?
1.寫好離婚起訴書(可請律師代寫)
2.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
3.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
4.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
5.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,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
6.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
7.開庭: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
8.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,以及如何分割財產,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
異地離婚有幾種方法?
1、協議離婚,夫妻一方戶口地在外省的,可以雙方共同到外省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,提交戶口簿、身份證、離婚協議書,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后領取離婚證。
2、訴訟離婚,夫妻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,提交起訴書、感情破裂等材料和證件,調解無效后判決離婚。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,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,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,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。
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、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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